一些。两边都划算。”
姜有田把这话在心里嚼了嚼。道理是这个道理,但不只是道理的问题。他们这个村子离最近的棉贩子集散点只有十里路,这么多年了,棉农们习惯了收完棉花直接卖给贩子,一手交钱一手交货,银货两讫。这样方便,不操心,虽然价格被压得低一些,但省了很多麻烦。现在一个外路人说要来收棉花,价格高一点是可以,但稳定吗?能长期收吗?会不会收了今年明年就不来了?
“你说的这个长期,是多长?”姜有田问。
“五年。”
姜有田愣住了。五年?棉贩子从来不会跟棉农签五年的合同,他们连五个月的合同都不会签。棉花市场一年一个行情,价格起起伏伏像坐过山车,谁敢承诺五年的收购价?
陆建设从怀里掏出自己手写的那份“棉花采购意向书”,又从口袋里摸出一支圆珠笔,在上面补了一行字:“本合同有效期五年,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期限内收购价格不低于当地棉贩子收购价,运费由收购方承担。”他写完把纸递给姜有田。
姜有田接过纸,眯着眼看了半天。他识字不多——上过两年小学,能认个百来字——但大致意思能看懂。最让他意外的是那句“价格不低于当地棉贩子收购价”。这句话的意思是,不管市场怎么变,陆建设给出的价格永远比棉贩子高。如果棉贩子压价压到三角,陆建设至少出三角一分;如果棉贩子涨到五角,陆建设也至少出五角一分。这个承诺对棉农来说是保底的定心丸。
“你这个合同——”姜有田把纸翻过来看了看背面,背面是空白的,只有一个铅笔写的小数字,大约是陆建设算账时打的草稿,“是哪个单位出的?有公章吗?”
“没有单位。是我自己写的。”陆建设坦然承认,“公章我也带了,是我自己刻的。”
姜有田沉默了好一会儿。他自己刻的章,自己写的合同——这在正规的商业规则里几乎等同于儿戏。但姜有田不是一个只认公章的人。他跟各种贩子打了二十年交道,公章造假的事他见得多了。有些贩子拿着印得漂漂亮亮的合同来,公章红得晃眼,结果棉花拉走了款子拖着不给,你找上门去人家说合同是假的,公章是萝卜刻的。反而眼前这个年轻人,坦坦荡荡地承认合同是自己写的、章是自己刻的,这份坦诚比任何一个红彤彤的假公章都让姜有田觉得靠谱。
“这件事我一个人定不了,”姜有田把合同折好还给陆建设,“你得跟村里主事的人谈。”
当天傍晚,姜有田领着陆建设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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