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走过来,每一步都踩得实实在在。现在她终于攒够了钱,可以寄回去给养父治病了。
就在她低头收拾展台上散落的丝线时,门口突然安静了一瞬。
那种安静很奇怪——不是没人说话的安静,而是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被什么东西吸引过去的那种安静。贝贝抬起头,顺着众人的目光看向大门的方向。
她先看到了一个年轻男人。
那人穿着一身裁剪合体的深灰色西服,领口别着一枚小巧的银质徽章,身形挺拔,五官轮廓分明。他的眉骨很高,眼睛深黑,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带着一种天生的从容——不是那种让人反感的倨傲,而是久居人上却不自知的淡然。他正侧身与身旁的人说话,一只手随意地插在西裤口袋里,姿态放松得像是在自家客厅里散步。
贝贝认得他。
三个月前,她在十六铺码头附近被扒手偷了钱袋,就是这个人帮她追回来的。那天他穿着一件藏青色的长衫,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手腕。他追上扒手,三两下就把钱袋夺了回来,递给贝贝的时候,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,说了句“姑娘,沪上的码头不比水乡,得留个心眼”。她当时愣住了,还没来得及道谢,他就被旁边的人叫走了。
后来她才知道,他叫齐啸云,是江南首府齐天城的儿子,沪上商界最年轻的掌舵人。也是她这辈子原本不该有任何交集的那种人。
但现在,他又出现在了她的面前。
贝贝下意识地往展台后面缩了缩,像是在躲什么。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躲,只是觉得在这样明亮的地方被人注意到,会让她浑身不自在。
然而她的目光还没来得及从齐啸云身上移开,就看到了他身旁的那个人。
那是一个年轻女子,穿着一件月白色的旗袍,袖口和领口绣着精致的玉兰花。她的身量纤细,站姿端正,一手轻轻搭在齐啸云的臂弯里,动作自然而亲昵。她的面容温婉清丽,眉目间有一种浸润了书卷气的从容,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微微弯起,像是春日里被风吹皱的一池静水。
贝贝觉得她的面容很熟悉。
那种熟悉感像一根针,从她的眼睛扎进去,顺着血脉一路刺到心脏最深处。她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,只是觉得那张脸像是自己在镜子里看到的——不,不是一模一样。那个女子的眉眼更柔,气质更静,像是一幅工笔仕女图;而自己的眉眼更锐,气质更野,像是一幅泼墨山水画。
但抛开那些气质上的差异,她们的五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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