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4:45。
纽约,下曼哈顿,圣安德鲁广场一号。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。
在美国的司法版图上,如果说华尔街是金融犯罪的中心,那么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,就是悬在华尔街头顶的那把剑。这里走出过无数个未来的纽约市长和州长,他们以铁腕起诉内幕交易、黑帮和恐怖主义而闻名。
助理联邦检察官(AUSA)丹尼尔·里维拉,三十四岁,原本正准备收拾东西去接他读幼儿园的女儿。他妻子已经发了三条短信催促他,因为今天轮到他做晚饭。
然后,他的主管,证券与商品欺诈部门的负责人,几乎是用一种小跑的姿态冲进了他的格子间,把一张刚打印出来的纸拍在了他的桌上。
"丹尼尔,接个活儿。优先级最高。"
里维拉低头看了一眼那张纸上的名字——大卫·R·格里菲斯。
"我需要你立刻起草一份针对此人的搜查令申请。"主管的语速快得像连珠炮,"目标是他在上东区的公寓。我们要拿到他的所有电子设备、交易记录、通讯记录。"
里维拉愣了一下,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,快五点了。
"现在?"他以为自己听错了,"主管,搜查令的宣誓陈述书……通常我们需要几天时间来构建相当理由。我们至少得先从SEC那里拿到他的交易记录,证明他确实从这次事件中获利了,否则我们凭什么进他家门?"
"没有几天。"
主管盯着他,眼神里有一种里维拉很少见到的、混合着压力和疲惫的凶狠,"我们有大概两个小时。"
"两个小时?"里维拉以为这是个玩笑,但主管的表情很严肃。
"这是华盛顿的直接要求。"
主管压低了声音,吐出了几个让里维拉瞬间僵住的名字,"财政部,还有SEC主席办公室。他们要在今晚天黑之前,看到这个人被FBI带走。"
里维拉张了张嘴。他在SDNY干了七年,处理过无数复杂的金融案件,但他从未见过这种自上而下、要求在两小时内完成一份重案搜查令的"政治任务"。
"可是……主管,我们手上有什么?"
里维拉抓起那张纸,急切地问,"他犯了什么罪?我现在去申请搜查令,我得告诉法官,我们怀疑他犯了什么联邦罪行。仅仅是发了一份报告吗?发报告不犯法,这是言论自由。"
"操纵市场。"
主管言简意赅,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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