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清晰:“更何况,大人明鉴。那旧例判词中‘身同奴婢’四字,所指乃是前朝特定案情下,赘婿因财产纠纷被视同无独立人格。学生虽为云家赘婿,但身具功名(县试案首),言行举止皆循士子之礼,并无任何‘身同奴婢’之行止。以此旧例套用于今之考生,实属牵强。若此例可援引,凡家有赘婿者,其子弟是否皆不得科举?天下赘婿何其多,此例一开,堵塞的是何等贤路?又置朝廷律法之公平于何地?”
他最后躬身:“学生所请,并非妄求法外开恩,只求大人依先皇‘从新’之明旨,依朝廷‘劝学’之大政,依学生实际之才学品行,公平裁断。科场之上,当以文论高下,不以身份定前程。”
内堂再次陷入寂静。
陈推官久久地看着陆怀瑾,手指在案上那份陈情书和陆怀瑾的文书之间,轻轻点着。
他没有再问话。
良久,他提起了笔。
没有蘸墨,只是悬在纸面上方。
然后,他放下笔,对候在一旁的小吏道:“去,将本官的批示,写到他的报名文书存根上。”
他口述,语速平缓:
“考生陆怀瑾,报名府试资格事。查:《大夏律疏》附录旧例一则,然本朝先皇有旨‘旧例与新法抵触者从新’。近年朝廷屡下明诏,劝学兴才,取士不拘一格。该生县试案首成绩确凿,保人联名具保品行无亏。科举旨在选贤任能,不宜以陈年陋规阻塞贤路。准予公示报名。倘有实据证明该生科考舞弊,再行追究不迟。此批。”
小吏快速记录。
陈推官看向陆怀瑾:“公示三日,若无人再提出确凿实证质疑,你的报名即成定局。去吧。”
“学生,谢大人。”陆怀瑾深深一揖,直起身,不再多言,转身退出内堂。
签押房外,云浅浅和福伯早已等得心焦。
见陆怀瑾出来,云浅浅立刻迎上前,欲言又止。
陆怀瑾对她点了点头,只低声道:“准了。公示三日。”
云浅浅紧绷的肩膀瞬间松懈下来,长长舒了口气,眼里有水光一闪而过。
福伯更是激动得嘴唇哆嗦:“好!好!姑爷,老奴……”
“回去再说。”陆怀瑾示意。
三人快步离开府衙。
走出那对石狮子把守的大门,走到阳光下——不知何时,阴云散去,日头竟出来了,照在湿漉漉的街道上,有些晃眼。
陆怀瑾停下脚步,眯眼看了看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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