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姓,不欺佃户,不占民田。我跟着老将军二十年,这些规矩我记着呢。但少主,现在的崔家,不是以前的崔家了。以前的崔家,有地,有粮,有兵,有钱。现在的崔家,只剩下这不到两千人,连饭都吃不饱。您说要打回邺城,可邺城现在是慕容冲的天下。光石虎的镇北营,就有八千多人,兵强马壮。咱们这两千人,拿什么打?”
他指着外面院子里的那些残兵。
“少主,您去外面看看。那些人,不是来打仗的,是来混饭吃的。他们跟着您,不是因为忠心,是因为饿。谁给他们饭吃,他们就跟着谁。哪天有人出更高的价,他们转身就走。我知道您恨陆悬鱼,恨慕容冲,恨石虎。我也恨。但恨不能当饭吃。咱们现在最要紧的,不是打回邺城,是活下去。”
他说完了,站在那里。
正堂里很安静。外面的光线暗了下来,太阳已经落山了,暮色从窗口涌进来,把一切都染成灰蒙蒙的。
崔清玄坐在椅子上,一动不动。
过了很久,他开口了。“你说得对。活下去,先活下去。陈六,你从今天起,负责整顿军纪。该杀的杀,该罚的罚。我不希望再有下一次。”
陈六愣了一下,单膝跪下。“是。”
“还有,你刚才说的那些话,我记住了。但以后,不要再说了。”
“是。”
陈六站起来,拉着李二狗,转身走了。
程昱来的时候,天已经黑透了。
程昱是崔家的门客,四十来岁,瘦得像根竹竿,脸上没有肉,颧骨高耸,眼窝深陷,嘴唇薄得像两片刀刃。他穿一件灰褐色的长衫,袖口和领口都磨得发白了,但浆洗得干干净净,熨得服服帖帖。他走路的时候脚步很轻,几乎没有声音,像是脚底下垫了棉花。
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,看着院子里的那些残兵,摇了摇头,然后走进正堂。
“少主。”他拱手行礼,声音尖细,像是用指甲刮瓷器。
崔清玄坐在椅子上,面前的桌上摊着一张纸。他没有抬头,只是“嗯”了一声。
程昱走到桌前,在对面坐下,从袖子里掏出一封信,放在桌上,推到崔清玄面前。“少主,好消息。”
崔清玄拿起信,拆开,凑近烛火看。信不长,只有几行字。他看了很久,一个字一个字地看,像是在确认什么。
“王导的意思?”
“是。其他阀门也同意了。”
“什么条件?”
程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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