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的积蓄——不对,加上银行卡里的二十三块六毛八,一共是三百二十三块六毛八。
他把三百块装进口袋,把信封扔进了垃圾桶。
然后他看到了那张照片。
照片夹在床头和墙之间的缝隙里,差点没看到。他抽出来,是一个四寸的合照——他和一个女生,站在学校的樱花树下,笑得很灿烂。
宋月。
他的前女友。
大二开始谈的,大三上学期分的。
分手的原因很简单。宋月的妈妈来学校“考察”他,问清楚他的家庭情况后,当场拉着女儿走了。第二天,宋月发来一条消息:
“我们分手吧,我妈说得对,我值得更好的。”
林越记得那天他正在食堂吃饭。
看到那条消息的时候,他手里还端着餐盘。他站了一会儿,然后把餐盘放到回收处,走出了食堂。
他没有回消息。
他不知道该回什么。
求她不要走?他没那个资格。
祝她幸福?他说不出口。
最后他回了两个字:“好的。”
那之后,他没再联系过她。不是不想,是觉得没脸。
照片上,宋月穿着一条白色裙子,笑得眼睛弯弯的。林越看着照片,停了几秒钟,然后把它撕成了两半,扔进了垃圾桶。
不是恨。
是想放下。
手机又震了。
林越掏出来一看,这次不是房东,是宋月。
他愣了一下。
他们已经大半年没有联系过了。
他点开消息:
“林越,听说你还没找到工作?要不要来我的婚礼现场?我老公说可以给你介绍个工作,一个月五千呢,比你去面试的那些公司强多了。”
下面是定位——江湾大酒店。
林越盯着这条消息,手不自觉地攥紧了手机。
一个月五千。
比你去面试的那些公司强多了。
她是在帮他,还是在炫耀?
也许两者都有。也许她觉得自己是在做好事——你看,你混得这么惨,我还记得你,给你介绍工作,你应该感激我。
林越把手机放回了口袋。
他没有回消息。
不是不想回,是不知道该回什么。
骂她?没意义。
拉黑?显得小气。
他只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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