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你的新年礼物吗?”
“小叔叔,你这次去多久?”
“小叔叔,你不要年年了吗?别把我送走……”
又梦魇了!
程年猛然睁眼,发现自己坐在警车里,邱欢欢正对着她微笑。
四年了,她好像还是不能与原主性格完美贴合。
大部分时间,她看起来是软糯豆腐“小白花”,有点木讷有点糊涂。只有关键时刻,那果敢刚毅的本尊脾性才会迸发。
就比如现在。
当然,这种柔弱外表下的脆弱表现,才是女大学生初次见到腐尸的正常生理反应。
“你醒啦?快喝点水,冰镇的。”一瓶汽水塞入掌心。
“对不起,我……”
“诶!说什么对不起。第一次见这种现场,大活人都得吐。他们几个,刚刚吐完这会才适应。”她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,像是邻家姐姐,“要是你觉得身体可以了,我们做个笔录吧?”
“这里这么荒凉,你为什么会来这里?”
……
半个小时后,贺擎洲拿过她的笔录扫了几眼,紧锁双眉问道:“所以,你的意思是,仅凭一个人请了几天假,就推断出她可能出事了。而发现她去向存疑后,靠着直觉就找到了这里?”
她重重点头。
本应很出色的五官,在各站各队的乱遭头发和胡茬加持下,显得黯然无光的贺队,此刻眼里却只有“我看起来是很像个大傻子特别好骗吗”的质疑。
啧!果然一日干刑警,终身没人型。
然而程年这辈子再也不想被别人当成“怪物”送去科研。
直觉,是她最好的保护伞。
“贺队,您别不信。有时候,女孩子的直觉很神奇。比如,那次,我……你,记不记,得……”邱欢欢在收到队长一记眼刀之后,声音变得越来越小。
“尸体都那样了,你怎么确定她就是你要找的人?”贺擎洲又问。
“那双脚!”怕他不信,程年赶紧掏出自己的速写本,“上学期,一半课都在画她这双脚。看,她拇指外翻严重,且右脚脚踝处有个半圆形伤疤,是上课时从讲台上掉下来刮伤的。
还有她染得红色指甲油,是我同学亲手涂的。总是手抖,好几个染到了指甲外缘……”
“贺队!”法医老王打断了她的话,几个兄弟蔫头耷脑凑到贺擎洲身边,“凶手打扫过现场了。再加上这地面不好保存鞋印。大家伙儿找了半天,脚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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