庆祝三天三夜!
可还没等她高兴多久,李信誉就派人来接她回府,说是老太妃想要见她一面。
见她?沈妤心中冷笑连连。
那个老太婆,怕是又想出了什么法子,要将她往死里磋磨吧!
她再也不想回到那个吃人的魔窟,再也不想重蹈覆辙。
于是,在马车行至繁华大街时,她趁着守卫不备,猛地掀开车帘跳了下去,拼了命地朝着人潮汹涌的方向狂奔。
可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,又怎么可能逃得过那些训练有素的王府侍卫?
最终,她被侍卫们团团围住,乱棍相加,活活打死在那条狭窄逼仄的陋巷里。
冰冷的雨水混合着她温热的鲜血,在身下汇成一滩污浊不堪的血水,就如同她那短暂而屈辱的一生,肮脏得令人不忍卒视。
猛地倒抽一口凉气,沈妤从那段炼狱般的回忆中惊醒,额头上布满了冷汗。
她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颊,不断在心底提醒自己:她重生了,她真的重生了!
这一世,她定要离李信誉那个狗男人远远的,此生不复相见!
眼下最重要的,就是先将腿伤养好。
然后,彻底打消上一世想要闯荡江湖的念头,只要她安安分分地待在黎霄云家,不踏出这深山一步,就绝不会遇上李信誉那个畜生!
而且,她还要主动留下来!
沈妤环顾着这间家徒四壁、简陋不堪的茅草屋,眼中却闪烁着前所未有的光芒。
留在黎霄云家,和未来的妖妃、大奸臣培养培养感情,想来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?
她小心翼翼地捡起黎朔州丢过来的布包,打开一看,里面装着几味草药和几块碎布条,想来是用来处理伤口的。
可沈妤心里清楚,她的伤远不止皮肉那么简单,腿骨怕是早就裂开了。
她不由得想起上一世,黎朔州就是这般随便拿了点草药给她,敷衍了事地包扎了一番。
等她表面的伤口愈合,匆匆离开黎霄云家后,腿伤便落下了病根,每逢阴天下雨,伤处就疼得钻心,麻得厉害。
头两年,李信誉还念着几分旧情,特意请了太医来为她诊治,可终究是耽搁得太久,早已无力回天。
往后的十几年里,这腿伤就如同跗骨之蛆,时时刻刻折磨着她。
思及此处,沈妤再也不敢掉以轻心。
她挣扎着半撑起身子,朝着门外扬声喊道:“请问……黎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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