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内部分坍塌。
大家紧急维修时,一辆货车从该路面上方正常行驶,突然塌陷,造成地下管道井中作业人员三人当场死亡,两人重伤。
原本没有什么大安全隐患,就硬生生拖成较大安全事故。
追查一圈,都说没有责任,都是按章办事,拿出一堆签字的纸质材料,并一致认为,责任全在汽车司机。
市安全部门现场执法,第一感觉流程很规范。
不过,执法人员认为其流程中没有按应急处置方案,设立应急救援小组,没有做应急演练,另外,未在施工现场做警示牌,未设置禁止通行的阻拦装置。
总之,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原因,是该单位管理不善,给予责任单位一百五十万罚款,并追究维修部门负责人工程部经理和安全员刑事责任,最后判断两年有期徒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汽车司机没有起到观察义务,负次要责任,保险公司给予相应赔偿。
工程部经理和安全员失业不说,还背有罪名,不断去讨说法。
去多地申冤。
相关部门多次劝回,主管领导因此事挨骂不下十回,徐晟也因此事被李兴勇训斥过几次。
但,那两名当事人肯定不会罢休,因为,责任后果太严重了,已经毁掉他们一生,还有两个家庭啊。
两人到处去申诉,造成不良影响。
终于有高人想出办法,把两人送到精神病院三个月。
最后,出院的两人做出惊人之举,在故宫外护城河跳河自杀未遂。
为什么一个很简单的事,变得如此复杂,却以三条人命,四人重伤的结局,还无法收场呢?
【本案例为半虚构案例,仅做剧情参考】
楚河都感觉到不可思议。
到底为什么?
因为,大家都不想担责任,相互推诿扯皮。
处理事情时,又冰冷到丝毫没有人情味。
随着各局的头头脑脑落马,在人员提拔上,李兴勇、方媛、黄河、安娜四人一起开书记办公会,决定各局负责人的调整工作,具体方案还要上会。
黄河在房郎市的影响力极强,包括李兴勇和方媛都不与其争锋,再加上百姓的口碑极佳,各县市区、各局都积极向他汇报工作。
扈兰蕊更是积极,她每天都在楚河身边出现N次,呆在一起的时间平均每天超四小时。
只是她很苦恼的是,楚河对她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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