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是恐惧,却在看到沈戎的那一刻,瞬间泛起了些许微弱的光亮。
「欢哥」
虚弱的呼唤声让沈戎脸上表情一僵。
他认出了女人,她叫阿巧。
在第一幕回忆当中,她曾经来过叶炳欢的猪肉摊子,向他索要过夜的钱。
虽然最後只带走了一块猪肉,但脸上似嗔似怨的表情,表明她并不是为了钱而来,而是只想再多见见叶炳欢。
「这麽一头肮脏的游莺,没想到你竟然也睡得下去,怪不得董央那个烂货能看上你。这次我就帮你把她先送下去,等你跟她在下面碰了面,还能继续享受享受。」
话音落地,李午手中跳出一抹寒光,枪头直接洞穿了女人的胸膛。
阿巧身体猛地一震,难以置信地回头看向李午,擡起双手试图去抓扯李午的衣衫,却被对方随手扔开。屍体「砰』的一声,砸起了几朵水花,污水裹挟着从伤口中流出的猩红,朝着沈戎的双脚蔓延而来,缠绕着他的脚踝,似一双手在流连,不舍得放开。
李午抽出一块白布,慢条斯理地擦拭着枪头上的血迹,眼神依旧平静,没有半分波澜,仿佛刚才杀死的只不过是一只不起眼的蝼蚁。
「不过有一件事我很奇怪,在我抓到她的时候,这个女人居然抵死也不承认自己认识你,就算我挑断了她的手筋和脚筋,也还是不松口. .」
李午擡眼看着沈戎,疑惑问道:「到底是你让自己的女人出去卖,还是这个在外面卖的女人把你当成了她的男人?」
沈戎面无表情,可一场大火早已经在他的五脏六腑之间熊熊燃烧。
他这一刻终於懂了,为什麽叶炳欢从来不愿意留下自己的名字,也不愿意把她们留在自己的身边。「生气了?」
感受着那股强烈至极的杀意,李午微微一笑,仿佛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。
「我今天把她带过来,就是为了告诉你一件事,千万不要想着逃跑。我能抓到一个,就能抓到更多,你如果不想其他跟你有关的人死,那就用你自己的命了结这件事。」
李午笑道:「用你的全力跟我打一场。你死以後,我保证没人会再去找他们的麻烦,如何?」大雨滂沱,没有丝毫停止的迹象。
轰隆。
雷声骤起,刀枪齐动。
屍满地,伤满身,前路渺茫的逃亡,接连不断的追杀,身边之人的惨死,有心无力的绝望.所有隐忍不发的情绪在此刻尽数炸开,沈戎只感觉体内那场烧天怒火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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