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却多了一份劫后余生的庆幸与对未来的隐约期盼。总督行辕再次成为湖广北部权力与政策的核心,一道道经过深思熟虑、更加系统化的政令,开始从这里发出,如同投入湖面的石子,试图激起更大的涟漪。
首要之事,便是将“摊丁入亩”的新政,从平昌、罗山等试点州县,谨慎而坚定地向整个信阳州及汝宁府推广。有了武胜关大捷的威望,以及罗山陈氏等前车之鉴,来自地方豪强的明面阻力已大为减少。朱炎授意周文柏,制定了更为详尽的推行细则,强调“田亩清丈务求精准,等第划分力求公允”,并明确规定了新旧赋役转换的过渡办法,给予地方一定的灵活空间,但核心原则——“据田征银,人丁不再单独计赋”——不容动摇。
“告示需张贴于城乡要道,用语务必通俗,使农夫走卒皆能明了其意。”朱炎在审阅细则时特意叮嘱,“另,着各州县仿效平昌旧例,允许乡民推举代表,监督清丈过程及钱粮入库,以防胥吏上下其手。”
与此同时,针对战时暴露出的诸多问题,一系列配套政令也相继出台。
其一,整训乡兵。鉴于官军主力需应对流寇大军,地方自卫能力不足,朱炎下令各州县,在农闲时节,以保甲为单位,组织青壮进行简易军事训练,由官府提供部分器械并派遣老兵指导,旨在“寓兵于农,守望相助”。此举既可增强地方自保能力,亦能为官军提供后备兵源。
其二,鼓励垦荒。连年战乱,湖广北部荒地甚多。朱炎颁布垦荒令,宣布“新垦之地,三年不征赋税”,并可由官府提供部分粮种、农具借贷,吸引流民和无地农民落户耕种,以尽快恢复民生,扩大税基。
其三,规范市场。针对战时物价波动、奸商囤积之事,朱炎命州衙明确了几种主要民生物资(如粮食、盐、布)的利润区间,严禁暴利,并建立官仓平抑粮价。同时,简化商人路引手续,鼓励合法商贸,以期活跃地方经济。
这些政令,涉及军政、民政、经济诸方面,虽每一项单独看来都非惊天动地之举,但组合在一起,却勾勒出一幅与明末常见的那种竭泽而渔、混乱无序截然不同的治理图景。它们如同细密的针脚,试图将这片饱经创伤的土地,一针一线地重新缝合起来。
推行自然并非一帆风顺。旧有胥吏的怠惰因循,地方官员的阳奉阴违,以及部分士绅对触及自身特权的暗中抵触,依旧存在。但朱炎手握兵权,又有武胜关的战功加持,更关键的是,那些真正受益于“摊丁入亩”的贫苦农户和渴望安定的普通市民,开始成为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