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大一块肉,骨头都露出来,好在没有打伤骨头。
这头野狼本能的“嗷呜”叫了出来,再怎么狡猾,它也只是畜生,受伤依然会感觉到疼痛。
伴随着这头野狼的惨叫,还有浓郁的血腥味,一大块肉被带走,这个伤口的血止都止不住。
这头野狼当即用舌头舔食自己的伤口,一是可以止血,二是不想让自己的血浪费。
现在的温度已经很低,每流失一滴鲜血就会损失一份能量。流的太多,等待它的就只有死亡一条路。
即使它再怎么舔食,血腥味还是飘散在空气中。这血腥味对于狼群还有豺群来说,都是致命的诱惑。
狼群的头狼还在,它还能控制自己的族群。已经饥饿难耐的豺群却没有这份顾忌,纷纷现身往血腥味传来的方向包围过去。
生活在兴安岭这么久,自然有着一套属于自己的生存法则。闻到血腥味,就意味着有食物可以吃,吃了食物,它们就不会挨饿。
豺群的出现,让狼群始料未及,头狼带着剩余的野狼,在伏击打死自己属下的两脚兽。没想到这个两脚兽现在不见,反而把这群烦人的豺招惹出来。
要说在兴安岭里面,狼群最不喜欢的对手就是豺。它们比狼群更会利用数量优势,更加的会进行团队作战。
很多时候,狼群进食的时候,闻着味道的豺群也会在外面游荡。很多时候,狼群为了避免麻烦,都会把吃剩下的残羹剩饭留下给豺群。
但现在狼群还没有抓到猎物,这群讨厌的家伙就来了。看它们那不善的眼神盯着己方受伤的狼,头狼现在是出奇的愤怒。
它今天也憋了一肚子的火气,先是遇到一群梅花鹿没有吃到,又被不知道哪里来的人两脚兽打死不少的属下,现在就是这些平日里只敢远远跟随的小狗,也敢对自己龇牙咧嘴。
它也是兴安岭里的捕食者,一看豺群的样子,就知道他是在打着受伤野狼的主意。
要是今天之前,手下有着差不多二十多只野狼,头狼根本就不会在乎这个豺群。己方的战斗力可比这些小狗强上不少,这些小狗也不敢对自己龇牙。
现在它颇有一种,狼落平阳被狗欺的错觉。
头狼太熟悉豺群的贪婪,它知道退缩没有什么用处,现在只有打服它们,才能让豺群退去。
它“嗷呜”叫了几声,没有像以前那样坐镇指挥,而是带头冲了上去。以前自己属下狼群多,自然不需要亲自动手,现在能够战斗的狼群可不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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