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是将《白虎通义》也刊印成书。
学术之论,天文地理、诸子百家、三教九流都应该存在而非毁灭,承认《白虎通义》的客观存在也是唯物主义论的基本思想。
而在《平乐通义》中,刘备对皇权赋予了新的定义:
皇权非“天命所授、神意所归”,而是“天下黎庶耕桑之需、社稷安固之要,聚民力而成之公权,其存废、兴衰,皆系于“民力、物资、功过”,而非“天意、神启”。
并以社会现象来论证皇权之起为“民力合聚,以济百事。”,如耕织需水利、防寇需戍边、灾年需调粮。
若民各为私、力不相合,则田畴荒芜、寇贼横行,生计无依,故而天下列国,必推贤能者总揽诸事:征民力以修渠筑路,聚粮草以济饥馑,整甲兵以卫疆土。
《平乐通义》认为此权非自天来,实因“耕桑之业、生民之需”而生,若无农耕之重、水利之要,便无统摄之权;若无戍边之急、救灾之迫,便无集权之理。
正如郡县长官因“治一县之民、理一县之务”而设,皇权不过是“统天下之民、理天下之务”的总领,皆因“事之必需”,非因“命之特殊”。
《平乐通义》又提出“皇权之正,功过验于民事,而非血统”的论点。
认为“君权天授”,实乃大谬,皇权之“正”,在“能安民生、能成大事”:
能轻徭薄赋,使黎庶“耕有其田、织有其帛”,仓廪实而衣食足;能兴修水利、整饬漕运,使“水旱无虞、粮草流通”;能抚境安民、抵御外侮,使“邻里相安、四境无扰”。
反之。
若横征暴敛,使民失其田、饿其腹;或废弛水利、漠视灾荒,使民流离失所;或穷兵黩武、耗竭民力,则“失其民本”,皇权便无正当可言。
黎庶逐之、天下易主,非“天命转移”,实乃“民力耗尽、事务不举”,皇权自然更替。
《平乐通义》更提出“皇权本质为统摄万务,而非私享之器”。
皇帝非“天子”,而是“天下之总吏”,上承“民力合聚”之需,下担“百事统筹”之责,其权不可私用。
田亩之制,需顺耕织之宜;赋役之征,需量民力之实;法度之立,需护生民之安。
正如丞相、郡守各有职守,君之职守,在“使天下民力不散、物资不匮、事务不废”。
若皇帝恃权自纵,夺民田宅、荒弃水利、苛待黎庶,则是“失其职守”,与贪官污吏无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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