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门类、品类的商品零售,都必须在官府专门制定的‘市’进行,否则就是犯法!
哪怕是寻常百姓,想要卖个鸡蛋、卖两片菜叶,也得老老实实去‘市’做登记,然后得到一个临时摊位。
甚至就连商人和商人之间的货物流通,也必须在‘市’进行,否则就是一方货物来源不明,一方资金来源不明。
这罪名被当官儿的逮住,那可就要遭老罪了。
轻则散尽家财,流落街头,重则家破人亡,断子绝孙!
这就让群众,又多了一个可以鉴别商人,从而精准实施鄙视的渠道。
——在‘市’有固定摊位,甚至是商铺的,便是卑贱的商人。
在遥远的太祖高皇帝年间,其实还有更多的方式,来鉴别某人到底是商人还是权贵。
比如:贾人不得衣丝乘车,说的就是商人不允许穿丝、绸等精细布料制作的衣物,且不允许乘坐任何形式的畜力车;
所以,在那个时代,看到和农民一样身穿粗麻衣,身后却有仆从跟随,却又去哪儿都只能腿着去的,便能直接辨别其商人身份。
但这么多年过去,太祖高皇帝针对商人阶级,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层面的歧视,也早已经在岁月的侵蚀下,慢慢失去了存在的意义。
一方面,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汉家逐渐从汉室初,哪个才刚从战争年代得以统一的‘严肃’时代,逐步来到文景之后,这个社会风气相对宽松的时代。
另外一方面,是太宗孝文皇帝为了休养生息,为了达成‘藏富于民’的政治目的,废除了关津制度,降低了人口流动的难度,刻意纵容了商人。
再有,便是输粟捐爵所遗留的后遗症了。
——严格意义上来讲,太祖高皇帝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条令,至今也都还是有效的,也依旧是没有人敢违背的。
问题不是出在高皇帝制定的法律条令没人遵守,也不是出在官府不严格贯彻高皇帝的法律条令;
而是出在输粟捐爵之制施行后,如今的汉家,已经没有‘商人’了。
何谓商人?
以当今汉室的法律规定,商人,会被单独列入‘商籍’,与列入农籍的民众严格区分开;
被列入‘商籍’的商人,原则上不享受任何国家福利,且不被纳入任何义务减免的范畴。
比如,某年某月某日,刘荣许天下大埔,也就是敞开了喝,录名于‘商籍’的商人便不会在此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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