带领侦查团队赶往现场,同行的还有负责现场勘查的技术员杨林、杨森及多名侦查队员。清晨6时整,警车抵达案发现场,此时现场已聚集了几名早起的路人,议论纷纷。陆川下车后,第一时间下达指令:“第一组队员立即设置警戒带,封锁现场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;第二组队员对报案人李晨进行详细询问,记录发现尸体的时间、经过及现场原始状态;杨林、杨森,携带勘查装备,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,重点勘查出租车内外,提取痕迹物证,务必做到细致入微,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。”
杨林和杨森迅速穿戴好勘查服、鞋套、手套和口罩,背上沉重的勘查箱,快步走向出租车。勘查箱内整齐摆放着指纹刷、磁性粉、荧光粉、镊子、物证袋、卷尺、痕迹提取胶带、纤维粘取器、多波段光源、静电吸附器、现场勘查灯等专业器材。两人首先对现场进行了整体观察,绘制现场方位图,标注出租车的停放位置、周边环境及警戒带范围。
“现场位于城北区滨河西路与朝阳北路交叉口西侧50米处,为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交界处,周边为居民区和小型商铺,尚未开门营业。出租车为绿色捷达牌,车牌号为京A·8X726,车身无明显撞击痕迹,车窗玻璃完好,未发现撬动痕迹。”杨林一边用勘查灯照射出租车车身,一边向杨森介绍现场基本情况,“初步判断,这里可能是第一案发现场,但不排除移尸的可能,需要进一步勘查确认。”
两人决定先对出租车外部进行全面勘查。杨林蹲下身,仔细检查出租车的四个车门把手:“驾驶位车门把手、副驾驶位车门把手及右后车门把手均有明显的触摸痕迹,需提取指纹样本。”他拿出黑色磁性粉和指纹刷,轻轻蘸取少量粉末,在车门把手上进行刷显。很快,驾驶位车门把手上显现出几枚清晰的指纹,杨林立即用指纹提取胶带将指纹提取下来,标记为“现场1号指纹样本”;副驾驶位车门把手和右后车门把手也分别提取到2枚和1枚指纹样本,标记为“现场2号、3号指纹样本”。
杨森则负责检查出租车的轮胎和车身底部:“轮胎为米其林牌,胎面花纹清晰,磨损程度中等,未发现异常附着痕迹;车身底部无拖拽痕迹,排除车辆被拖拽至此处的可能。”他用纤维粘取器提取了轮胎表面的微量物质样本,标记为“现场1号微量物质样本”,又用勘查灯照射车身缝隙,未发现血迹、毛发等可疑痕迹。
在出租车后备箱处,杨林发现了一个异常情况:“后备箱锁扣处有轻微的划痕,像是被钥匙或其他硬物撬动过,但锁芯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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