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度37℃,以此计算,死亡时间约为3.2小时?但需要结合尸僵、尸斑的发展程度进行校正,毕竟现场电梯间为封闭环境,温度与室外存在差异。”
小林立即补充道:“尸僵已扩散至全身,强度Ⅲ-Ⅳ级,通常尸僵在死后12-16小时达到全身强直;尸斑呈暗紫红色,指压不褪色,变动体位后无新尸斑形成,这符合死后12-24小时的尸斑特征。另外,尸体角膜中度浑浊,瞳孔散大至直径4.5mm,对光反射完全消失,也符合死后12小时以上的表现。”
张凯拿起现场勘查报告,结合其中的时间节点分析:“保安李宝强凌晨2时发现尸体,现场勘查从凌晨2时50分开始,当时尸体已出现明显的尸僵和尸斑。结合尸温、尸僵、尸斑的综合特征,再参考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的末次进食时间,综合校正后,死亡时间应在发现尸体前14-18小时之间,也就是案发当天下午6时到晚上10时之间。”他顿了顿,进一步补充,“现场勘查时在电梯间提取到一枚‘中华’牌烟蒂,过滤嘴上有唾液残留,若烟蒂为凶手所留,结合死亡时间推断,凶手可能是在这个时间段内与死者在电梯间相遇并发生冲突。”
“张老师,现场还提取到两种不同特征的足迹,一种43码安踏牌橡胶底鞋印,推测体重75-80公斤;另一种42码网格状花纹鞋印,推测体重65-70公斤。死者体重约70公斤,会不会42码足迹是死者所留,43码足迹是凶手所留?”小林结合现场勘查细节问道。张凯点头:“有这种可能。从解剖情况来看,死者体重70公斤,与42码足迹推测的体重范围吻合,而43码足迹推测的体重更重,大概率是凶手所留。这也印证了现场存在两人搏斗的情况,与死者体表的抵抗伤、皮下出血完全对应。”
在解剖过程中,张凯和小林还对尸体的衣物进行了详细检查。黑色上衣和深色裤子均为普通棉质材料,衣物破损处的纤维断裂形态不规则,符合搏斗时被撕扯、刮擦形成的特征。张凯用镊子从衣物破损处提取了少量纤维样本,标记为“衣物破损处纤维样本1号”:“现场勘查时在死者头发中发现少量黑色纤维,与死者衣物纤维成分不同,将这两份纤维样本送技术科进行光谱分析,若能与凶手相关线索匹配,或许能缩小排查范围。”
然而,在对尸体随身物品的检查中,并未发现任何能证明死者身份的标识。“死者上衣口袋内仅有少量白色纤维,与现场勘查记录一致;裤子口袋里有几枚硬币和一张字迹模糊的超市购物小票,无法辨认具体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